火之用
上星期日 藥王菩薩臨壇,施 “三火” 於 “和胃茶” 中,以助壇生善信預防及驅逐瘟疫。人不能無 “火”,火乃人身之能量、推動力,也是熱力、體光、防禦網。火的特性,不為物質臟腑所隔,亦可以憑經絡運轉於周身;譬如神火可以下炤於身體各部份。火可助氣運行,推動身中之 “氣液” 循環,故修真之士起火於丹田氣海,生陽炁以推動氣液之周流,所謂「金烏
鉛玉兔 汞如梭轉」是也;此外,火性灼熱,向外發揮,鼓動臟腑,令沉疴宿疾、渣滓污垢,從汗孔而排出,潔淨臟腑;修煉下丹元者,燒煉丹田,還元煉藥,焉能無火?
人身之火,本於天然,天然之火,六脈平均,人身賴此而得身榮。火還可以開啟愚蒙,蓋人腦的思維、推敲、運謀皆耗用腦力能量,若火盛強,並能以水濟火,調運得宜,則火旺而神明。
甲[太清玉冊.卷八】上尸彭倨名青姑,伐人目,居人頭,令人多欲、好車馬;中尸彭質名白姑,伐人五臟,居人腹,令人好食、輕恚怒;下尸彭矯名血姑,伐人胃命,居人足,令人好色、喜殺。
乙心靈隔閡,心難收攝,名為隔魄;肝火生紅,動而衝性,名為衝魄;脾經受挫,舉步不邁,有如被托,名為托魄;肺金有焦,礙其流潮,名曰焦魄;腎經宜暖,寒則礙安,此為寒魄;礙人之氣者謂之卸魄;礙人之血者謂之飄魄。【三教明宗】對此七魄有詳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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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修真傳道論.論水火第七】中有云:『…燒三尸
甲之累以除陰鬼,上行 火熱灼熌,展關達竅則一撞三關 尾閭、夾脊、玉枕,下運則消磨七魄乙,煉形成氣 煉精化氣而輕舉如飛 靈性輕清,煉氣成神而脫胎如蛻 音退,如蛹之變蛾,若此皆火之功也。』
火之宜忌
水能載舟,亦能覆舟;火能榮身,亦能侵性。蓋 “神” 亦屬火,同者相通,故火可通神而達於性,可以煉性,也可以礙性;善用火可以護養本靈,譬如心虛無物,定神定息,能封閉外來之侵擾。相反,性受火動,則火處於本靈之位,蓋其真性,火力猛而本靈之力不濟,以致本性受役,動亂於中,大礙真性,結果傷神損性,又有所謂「一把無明火,燒盡功德林」,更甚者有「走火入魔」之虞。查其起因,皆由修者於行功時
甚至平時聞見外物,或尋思外事,動心火、肝火 嗔怒、無明火或慾火等等,不加遏抑,有者更助長其勢,使火衝及靈臺,性受火攻所致。
是故修者應待人以恕,排火以量,所謂心量廣大,肚可撐船,以防止諸火泛濫,損及本性。 道祖《清靜經》教人以空無所空,無無所無來修性;《陰符經》以至靜之道;《般若波羅蜜多心經》以無六根、六塵,無眼界、意識界,無……。最近乩文經常提及中和之道,不是中和不是福,務使內火不動,返璞歸純,止於至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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