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申年 修身課程 破除「人」「我」的執著

金蘭觀修身講義 —— 破除「人」「我」的執著

故事兩則

誰的罪過

  一個佛教徒在江邊散步,正好看到船夫載乘客泊岸。這時,有一老和尚經過,佛教徒於是上前行禮,並且問道:「請問大師,剛才船夫載客泊岸的時候,船在灘岸上壓死了很多螃蟹魚蝦,這是乘客的罪過,還是船夫的罪過呢?」老和尚答道:「既不是乘客的罪過,也不是船夫的罪過。」佛教徒不解,再問:「船夫和乘客都沒有罪過,那應是誰的罪過呢?」老和尚兩眼圓睜,大聲說:「是你的罪過!

早已放下

  老和尚帶著徒弟小和尚途經一條河流,因為河上的橋給水沖斷了,只好準備涉水過去。這時忽然來了一個年輕貌美的少女,也想過河,但看到橋斷了,很是著急,似乎有什麼事非要趕著過河去辦不可。老和尚看了,便上前說:「我來揹你過河吧!」少女見無法可想,就由得老和尚揹著過了河。小和尚看在眼裡,非常不以為然,心想師父平常教人男女授受不親,現在看到年輕貌美的少女便親自揹她過河。可是因為是師父,心中雖有不滿,口頭上也不敢說些什麼。第二天,徒弟實在想不通,便去找師父解惑:「平時師父教我,要遠離女色,男女授受不親,可是,師父昨天又為什麼親自揹那女子過河呢?」老和尚聽了,驚訝地說:「你太辛苦了,我把那女子揹過了岸,便放下了,而你至今仍把她揹在心上,不覺得太辛苦嗎?

  上面第一個故事裡,船夫為了生活,賺錢糊口;乘客為了有事過江,才乘船;螃蟹魚蝦為了藏身,被船壓死。這是船夫、乘客、蝦蟹三者的「緣」,也可以說是三者的罪過,但又不是三者的罪過,因為三者都是無心的,沒有動惡念。無心又怎能有罪?如果要說即使有罪,也都只是無心之罪。但那佛教徒偏偏要問是誰的罪過,找別人的不是,是想證明自己的「是」,這時由於他是有心的,硬要找別人的罪過,那才是真的罪過。第二個故事是說人對人、事的執著。這個故事本來有另一個版本,說的是女子掉在水裡,老(大)和尚把她救起,其他情節則差不多,但這版本理由太明顯,救人是那麼重要,還要執著男女授受不親,當然說不過去,所以我們還是用揹負少女的版本。小和尚只有原則,而不變通,而且把它揹到心上,這些都是對「我」的執著。

什麼是四相?

過去莫追究,珍惜眼前人。

  這兩個故事,說的是人們的執著,而執著,就在對「人」或者對「我」,根據表現不同而分為「四相」,但實際全是「我執」。「我執」是修真修身的最大阻礙,
壇主對我們金蘭觀修真修身的方向,談到「飛三心、忘四相
(2004/5/2)、「飛四相(2004/5/16),是對我們提出的更高要求。「三心」(「過去不理會,現在無所為,將來亦如是1999/9/19呂純陽師尊乩文)的內容在上次課程已有所述,「四相」即「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」,含義是:

我 相:執著於「我」,事事從自我出發,而起我見;計較得失,而起貪瞋痴諸煩惱。例如人有錢,而執自己有財便為我相;相反無錢,也可以執自己無財;或者輩份高、資歷深,可以執著自己的輩份、資歷;有權位,執著自己的權位,等等。比如走路時,不知不覺,踏死了一隻螞蟻,因為不知道(無我),無罪。若故意踏死牠,有我,有殺蟻罪。

不要小看自己,也不要輕視別人。

人 相:分別人我,分別彼此,執著於「人我」的比較,常因自己的得失,而起嫉忌、驕慢、諂曲(奉承)。例如我修真靜坐,執自己是修真靜坐的人,他不修真靜坐,或者執我坐得比人好,坐得比人時間長,便看不起別人;如果遇到別人比自己更好,就生嫉妒心、忌恨心、諂曲心、疑惑心等,便是人相。

眾生相:眾生本有道心佛性,覺悟即為道佛,但一旦迷失,道佛也就為眾生。眾生相的範圍最廣,包括人、我之執著、妄想、貪瞋痴慢。世間人無不欲望無窮,貪婪戀棧財色名利物慾,而又好吃懶做,好的東西給自己,不好的給他人,自私自利;喜歡時便做君子,不喜歡時便做小人;當下屬,不願服從上司,存在主觀成見,不願隨順客觀趣向……等等,眾生的種種執著,謂之眾生相。(普渡眾生,當然自己不能有眾生相。)

壽者相:痴迷執著妄想,無了終止,錯的堅持錯下去,長年累月,若有人與之評論較量,則惡言相反,纏繞無期,至死不息,是為壽者相。

  「去四相」是晉升無上菩提的階梯, 佛祖在《金剛經》中提出:「若菩薩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即非菩薩!」說明菩薩的心胸寬廣,心量極大,故能不計較,在不計較之下才會去做利益眾生的事,而在做出利益眾生的事後,也不會有絲毫的執著。比如布施,忘記了布施給誰,布施多少,以及不求名、不求利,不求褒獎,一切只為利益眾生。

平常心、無貪、無瞋、無痴、無怨、無驕慢、無分別心

  佛祖在《金剛經》中講了一個自己的故事:「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,我於爾時,無我相、無人相、無眾生相、無壽者相。何以故?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,若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應生瞋恨」。這是講 佛祖前身有一世為南天竺出家修行之人,遇歌利王懷疑其與宮女有染,以修行人說「於諸女色,實無貪著,乃因持戒」(以忍辱、無瞋(不起怨恨、忿怒)為戒),於是被歌利王以劍割其耳、其鼻,以至手、足四肢,節節支解而試之,仍如如不動,不起瞋心。 佛祖當時,身體被割,但不見有我被割,這是不再執著色身(包括眼耳鼻舌身意)以至自己的感受,不見有王來割的人相(他人如何好、壞,對我做些什麼),故此不生瞋怒,不見有一念分別心的眾生相(別人不信他無貪女色,不信他能忍辱無瞋),不見自己身體被損、生命被割截的壽者相(不與對方纏糾纏無期),是以故已無四相。

名(我)相之執與不執

孔子的故事

  春秋時代,魯國有一國法,凡自己國家的百姓,被他國捉去做臣妾(即奴僕婢女)的,若有人設法救贖回來,官府即發放賞金。 孔子一個學生叫子貢的,設法贖回了一批人,但卻覺得領賞金有貪財之嫌,故此不領贖金。 孔子聽聞之後,很不高興地對他說:「你大錯特錯了。聖人的一舉一動,不論什麼事情,都要把移風易俗先作考慮,教育百姓做好事,而不是單為了自己覺得稱心的。現在魯國富人少,窮人多,你創下了惡例,使大家覺得做了好事而拿取賞金是貪財的事,令人丟臉,那以後還有人願設法去救贖人嗎?」後來,又發生了另一件事。這次是子路看見有人掉入水裡,便把他救了起來。這個人送了一頭牛道謝,子路接受了。 孔子知道後很高興,說:「好了,以後魯國有人遇溺,就會有很多人樂意拯救了。」

  以上兩個例子,用一般人的觀念,子貢不領賞金是廉潔的好事,子路接受贈牛,是一大敗筆,但聖人 孔子的看法竟與眾不同。 孔子認為看一個人是否做善事,不是單看眼前,應該看有沒有流傳下去的弊端;不是看一時的對不對,而要看長久的對不對;不是只看關係到我自己,而是看關係到天底下的大眾。即使現在所做的是善事,但流傳下去會害人的,實際還是不善;現在所做的,雖然不是善,但流傳下去反會有益於人的,那實際還是善。我們看 孔子分別善惡的觀念,他已經不計較、不介意別人如何看自己,而以怎樣的結果是最好的結果來判別。這樣,就沒有了「我」、「人」的執著。

人有名相,名相形執,執著妄想,墮落塵網,名繮利鎖看不透,看不通。2004/6/27

 

error: 內容受到保護。Content is protected !!